阳光富地经适房负一层的房产证什么时候办理啊?开发商一次一次的往后拖。一直催着缴纳物业费,可是我们的产权谁来保障???孩子大了,要入学。没有房产证,入不了户口。我们该怎么办呢?孩子一天天长大,愁死人啊!!!!现在其他住户的房产证都办理了,而我们的呢???
然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回复却是这样
尊敬的网友您好:
经了解开发建设单位,阳光富地项目开始建设时,关于项目负一层是否办理房产证问题,开发建设单位在购房户购买时已与购买该房的业主签订协议并对购房户进行告知。具体情况请咨询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我们是和开发商签协议了,开发商承诺办理不了经适房房产证,而是商品房房产证。我们也认了,我们只是需要一个合理的交代,而不是各部门的推诿。我们现在就是要求开发商办理商品房房产证!!!
否则我们将继续上访,去市政府堵大门。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5-07-13 18:05:12
尊敬的网友您好!
诉求人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无法获知其购房详情。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第三章第一节第三十条之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经查,阳光富地小区负一层不在规划范围,不能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更不能办理转移登记。与开发公司相关负责人联系,其称:“在购买该小区住房时,公司已将情况说明,并且与购房业主签定有协议,约定不能办理房产证。对有异议者,公司同意业主可选择退房、换房和重新购买其他房产”。
买方交的购房款和开发公司开具的房款收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买卖房屋真实意愿的表达,从形式上来讲,已构成经济合同的要件。如诉求人对开发企业的解释不满意,可依据合同,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