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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未经消防验收的房子就交付使用,消防队不管吗

    位于孙辛路的周山新城小区,于3月30日登报交房,但我看到的是:消防箱内是空的,不但没水,连消防水带也没有。现已有个别业主开始装修,装修用的板材,涂料都是危险易燃物品,试问,万一操作不慎引发火灾,谁来承担这个后果?百姓的人身安全谁来负责?请消防支队给个答复!

    网友692 2015-05-12 评论2 浏览3820 编号 20150512223208629 [消防救援支队]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2015-05-13 09:34:5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对于您反映的问题,请拨打消防部门隐患举报受理统一热线96119进行登记,消防部门将对现场进行核查处理,对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针对违规交房的问题,属于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法定义务,此种纠纷属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建设、房管部门投诉,请建设主管部门或房管部门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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