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国花宝居经济适用房通知去签订购房合同,合同就是八张A4纸,与其他购房合同还不太一样,签订完之后还不让拿走,说是要房管局备案后才能领取,合理合法吗?
国花 购房 签订 签完 合理合法 服务中心 适用房 拿走 备案 领取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5-04-30 09:53:19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帖后经联系诉求人刘先生,根据诉求人反映的问题,已向其解释办理经适房预售合同备案的相关程序。诉求人也可登陆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www.lyzbj.com)查看相关格式和条款。 诉求人已清楚!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