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国花宝居签完合同,合同不给个人,合理吗?

    国花宝居经济适用房通知去签订购房合同,合同就是八张A4纸,与其他购房合同还不太一样,签订完之后还不让拿走,说是要房管局备案后才能领取,合理合法吗?

    游客 2015-04-27 评论1 浏览1966 编号 20150427110550143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5-04-30 09:53:19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帖后经联系诉求人刘先生,根据诉求人反映的问题,已向其解释办理经适房预售合同备案的相关程序。诉求人也可登陆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www.lyzbj.com)查看相关格式和条款。
    诉求人已清楚!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