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医保科:
我是一所市属中学主管学生医保工作的老师,有以下几个问题咨询一下:
1、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如果生病了,门诊就医是否必须到学校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门诊报销?
2、定点医疗机构原来是由学校和医疗机构签协议的,最近两年没有签协议,是否不用签了,由你们指定?学生医保的门诊统筹费用拨付到哪里了?
3、如果学生的定点医疗机构变了,参加医保学生前几年积累的门诊统筹费用是否要转入新的定点医疗机构?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4-20 16:32:01
尊敬的老师:
您好!学生城镇居民医保有关政策您可向市社保局城镇居民医保科或吉利区社保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市社保局城镇居民医保科电话:69933565;吉利区社保中心电话:66912366。
感谢您对社保的关心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