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01-28 08:58:06
您好!现就您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洛房公积金〔2010〕343号)文件的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购住房包括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我中心一直严格执行此政策规定。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379-6493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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