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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中行的社保代扣业务月月扣人事代理费5块钱,收费合法吗

    我目前无业,社保的交纳在中国银行办理协议代扣。今天查询发现,每个月中行都要扣人事代理费5块钱,单子上显示“按豫政【2008】52号文,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收取”。这个收费合法吗?于法有据吗?和政府刚废除的档案代理费用有什么区别?以前扣的档案代理费,现在怎么又收这个?不明白,请予以解答?

    游客 2015-01-22 评论3 浏览8376 编号 20150122203452684 [发改委]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5-01-23 10:54:52

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取的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
经了解,洛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原洛阳市劳动力市场管理办公室)于2007年开始委托中行代扣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目前按照文件规定已停止收取此项费用。现在银行仍在代扣的费用是之前欠缴费用的人员。如您对是否欠缴有异议,请拨打 洛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业务窗口6993375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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