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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商三群,现年66岁系洛阳市二运公司退休职工,现住洛阳市瀍河区含嘉仓街13号,在二运公司工作前曾于1971年——1978年期间在洛阳市龙门煤矿工作,
因在龙门煤矿工作期间家有变故,于1978年自动离职,后于1986年又在二运公司工作。退休时没有把龙门煤矿工令续接在一起,原因是由于龙门煤矿搬迁原档案丢失,致使我退休工资受到很大损失。近期我看到有一份报纸,“社会保障局养老科”对像我这种情况,如自动离职后又参加工作的可以续接。现有煤矿证明。多次向上级反映没有得到解决。希望领导重视 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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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2-16 18:17:59
你所提问的工龄问题,需要经过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审核后才能确定,因此如有问题,建议请单位带档案到局养老保险科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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