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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东方今典-朗润园供暖障碍问题

    东方今典-朗润园已入住1年有余。虽然目前已到供暖季,但因开发商迟迟未向“新区北控水务集团”缴纳供热配套费(质保金、维护费),而不能顺利签订供暖协议。请求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督促解决!

    游客 2014-12-11 评论4 浏览7016 编号 20141211163256173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12-12 09:29:51

经查,由河南东方置地有限公司开发的东方今典朗润园小区供热管网及设施在2013年竣工交付前后,即向新区热力公司申请验收和供暖,但新区热力公司以现有供热能力不足,不发展新用户等为由,拒绝验收及供暖。
2014年,获悉市政府新建新的供热机组,东方今典朗润园小区即向新区热力公司申请对小区供热管网及设施进行验收和供暖。2014年10月,新区热力公司在确认新建供热机组可投用后对东方今典朗润园小区供热管网及设施组织进行验收,但要求执行该公司新的规定:第一要求用户(小区)缴纳二次管网质保金8元/每平米采暖面积,质保期为两个完整采暖季;第二要求用户(小区)的供热管网及设施须交该司代管,用户(小区)须向该司一次性缴纳15年的代管费,代管费依该司标准核算;第三要求用户(小区)向该司缴纳每只户用计量表3200元/,由该司更换安装,即便开发商安装的户用计量表是市政府公用事业局公告备案的户用计量表厂家/品牌,也必须拆除更换,或用户(小区)80%以上业主开具书面承诺,同意按面积收费方式用暖方可。依新区热力公司上述规定,东方今典朗润园小区采暖面积计121785.2平米,应缴交质保金974281.60元,质保期为两个完整采暖季;代管费核算为每年134424.80元,一次性缴交15年的费用为2016372元;小区共计住户900户,每只户用热计量表3200元,应缴2880000元。上述三项费用合计为5870653.60元。
鉴于上述,河南东方置地有限公司认为东方今典朗润园小区系2013年竣工交付,至今未能供暖系因新区热力公司自身供热能力不足而拒进行验收及供暖,故应按原政策规定执行,新区热力公司应供热,小区供热管网及设施由小区物业运行维护管理。
河南东方置地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403798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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