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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阳出租车管理处请你解释

    洛阳出租车管理处与协会合署办公 被指仅罚款不监管

    2013年07月24日 10:32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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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人参与3条评论

    原标题:洛阳出租车管理处与协会合署办公 被指仅罚款不监管核心提示:记者调查发现,自2013年元月份开始,洛阳市出租汽车的相关业务均由出租车管理处接手,但管理处目前开展的业务基本上只有稽查和违法行为处罚。中国网河南频道7月24日电(记者 刘杰)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违反规定与出租汽车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合署办公,其主要行政职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报名、收费、培训、考试、发证、审验、补(换)发以及从业资格注册等业务多由协会全程办理,管理处只进行稽查和处罚,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也因此被当地出租车驾驶员戏称为“罚款处”。使用四年的资格证突变假证2009年9月份,洛阳市出租车驾驶员杨女士经过考试,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从业类别是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杨女士从领证之日起即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与其驾驶证准假类别规定相一致的道路旅客运输业务资质。取得《从业资格证》后,杨女士又按规定到洛阳市运管处出租车科进行从业资格注册并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从2009年开始,杨女士就在洛阳市从事出租车驾驶业务,并按国家规定每年按时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洛阳市运管处接受年度审验和继续教育,连续四年均被评定为A级以上信誉考核等级。2010年2月,洛阳市为了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将出租车运输管理业务从洛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分离,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2013年开始,资格证和上岗证审验由出租车管理处接手。杨女士于2013年7月份到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办理资格证和上岗证审验时却发生了意外,自己正常使用和审验的《从业资格证》被告知是假证,无法通过审验。7月22日,杨女士的丈夫到洛阳市交通局反映情况,交通局立即联系出租车管理处,管理处承认杨女士的《从业资格证》是通过运管处办理的,《上岗证》也是原出租科核发的,此言一出,立即被交通局怒斥:“你们自己办的证咋还说人家的是假证,自打耳光吗?”违规合署办公,多项职能由出租汽车行业协会代办记者调查发现,自2013年元月份开始,洛阳市出租汽车的相关业务均由出租车管理处接手,但管理处目前开展的业务基本上只有稽查和违法行为处罚。其重要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考核、发证、审验、收费及资格证注册等行政审批职能,全部由设立在出租车管理处三楼的洛阳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办理。早在2008年6月,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省民政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就联合发文《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8]738号),明确规定对行业协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进行清理整顿。《意见》规定:“重点清理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利用行业垄断地位或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服务或强制企业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的行为”。“着重解决利用或者变相利用行政职权或垄断地位,把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中介机构或者下属单位搭车收费问题”。《意见》同时规定:“机构分设,行业协会办事机构不得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合署办公,已合署办公的要尽快分开。行业协会要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洛阳市租车管理处与行业协会合署办公,并将部门部分行政职能转交给行业协会的做法明显与《意见》不符。不经培训也可办证 话难听 脸难看违规存在于出租车管理处内的洛阳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不但包揽了《从业资格证》的全部办理和审验工作,还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3号)的由各运输企业自主进行的驾驶员继续教育强行接管,并收取高额费用。在2013年1月份前,洛阳市《从业资格证》和出租车《上岗证》年审一直由洛阳市运管处审验,年审是免费的,《上岗证》如需重新办理换发证,新证收费12元,换证收费8元。部令13号规定的出租车驾驶员继续教育由各运输企业自行组织培训,驾驶员接受考核,合格即可记入《资格证》继续教育附页。但自2013年开始,这一《13号部令》明确规定的程序改规矩了,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强令凡出租车驾驶员必须到三楼的洛阳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接受继续教育,收费也从原来的8元变成了138元。记者以要办理《资格证》的名义向协会培训办收费岗位的女同志咨询办理流程和提交手续,女同志冷着脸反问记者:“你不识字吗?外边贴的有,识字就自己去看,不识字就直接回家去,不用报名,你也学不会”。发证岗位的一位女同志倒是态度不错:“拿驾驶证、身份证报名,交658块钱”,记者问怎么培训?她称:“想参加就来听听,不想听就不用来,只要考试时过来就行”。根据河南省发改委和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3]319号)(下称通知)规定,全省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理论考试51元/人次,实际操作考试(应用能力考试)82元/人次。” 洛阳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的收费明显高出《通知》规定的的数倍。运管处称办证业务得由协会解释

    在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业务管理科,白科长解释:“按照13号部令要求,出租车应该办理出租客运专用的《从业资格证》,原有的证件可以继续从事其他类型的客运业务,至于办证我们处里是不收费的,都是协会收,具体的项目和标准需要会长给你解释”。关于违规合署办公、协会代理管理处职能等问题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没有做出回应。经过电话联系后,洛阳市出租车行业协会张会长表示,其在外面办事,无法接受采访,其他人都不清楚这一块。加强行业监管,更好的为乘客提供服务无可厚非,但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违反规定与社会团体合署办公,将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社团机构、强令应有企业自行组织的继续教育由协会开展并借此收取高额费用,视一万多名出租车驾驶员如“肥羊”等做法却与政府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的初衷大相径庭。对于此事,中国网河南频道将继续关注!

    游客 2014-11-02 评论19 浏览8777 编号 20141102213036557 [出租车管理处]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出租车管理处 2014-11-27 17:05:05

网民你好:此贴去年已经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实,不存在贴中所叙情况。


                             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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