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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社保问题求解

    我媳妇07年到09年在新安县邮政局网点工作,随后09年离开邮政,后到洛龙区一家企业上班并重新缴纳社保,这几天去新安县邮政询问社保转移合并的事情,被告知社保在郑州,两种途径可以转移:1.将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给新安县邮政局办公室让帮忙转,时间需要一个月。2.自己到郑州去转,由于家里小孩还不到半岁,后我们将户口本等证件拿到新安县邮政,又被告知必须将中间停保的费用缴纳,我记得应该是7月份以后就不能补缴了啊,我现在就想知道这个能不能办理?如果需要邮政办该怎么个办理方法?

    liulei123 2014-10-12 评论0 浏览2106 编号 2014101215301388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0-13 09:18:38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七月份以后不能补缴是洛阳市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欠费补缴规定,但单位欠费补缴不受影响。您媳妇的社保参保地是在省社保经办机构,转移前单位有欠费是可以补缴的。根据国家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暂行办法规定:在转出地转入前如有欠费可以补缴,如个人不愿意补缴的,可以写出书面放弃申请,转移时欠费年月不计算缴费年限。
    具体情况请您向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咨询。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联系,告知相关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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