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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7月在洛龙区购买了宝龙城市广场一期商用房一套(以下简称宝龙),宝龙从2009年10月份到2012年9月底开始向业主按6%.7%.8%返还返祖,就没有计较公摊和夹层的多少。到2012年10月宝龙不再返还房祖并私自将宝龙城市广场的一层2层转给春之龙物业管理公司,我多次向关林办事处的领导反映我购买的商铺公摊面积太大,他们说我得向房产局找。我购买的商用房套内是43.29平米(一层和夹层各一半)公摊21.35平米,公摊将近50%。我说给关林办事处的领导听,他们也觉得不合常理。恳请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提出的问题。
公摊 商用 购买 洛龙区 广场 关林 夹层 返还 领导 办事处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4-10-13 10:00:59
网友您好: 根据您与宝龙城市广场签订的房屋协议,如存在合同纠纷,建议您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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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_O10z036i 2018-06-13 14:08:48
现在房产证是68平方,可是二层拆了变成了一层,春之龙不经过业主还把商铺打成了通铺,现在卖都卖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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