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4-08-18 18:38:41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第二十三条: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因此,刻制公章(凡是冠以单位名称的印章都叫公章)要按照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指定的部门刻制。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印章刻制手续进行免费审核。关于收取费用问题不属于公安机关审批范围,印章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印章收费由刻制印章的企业或个体收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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