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工信局 2014-08-19 10:41:46
尊敬的用户:
你的诉求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通信运营商布线的问题:
一是通信运营商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制定的经营发展规划在部分小区没有布线覆盖计划,企业服务扩大范围后可以解决进线问题;
二是成本问题,小区内的进线大部分通信运营商都要求需求方(即用户)要达到30户或50户以上,通信运营商可以进行布线,您可以联系多名业主提出申请,予以解决;
三是施工问题,按照国家《物管条例》和相关电信法规,小区内进行维修建设通信线路必须经过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方能进行施工,运营商都想将自己的网络布入小区,争取用户,但是由于物业不同意施工无法达到愿望;
关于垄断问题:
1、由于各种原因洛阳市绝大部分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按照国家《物管条例》和相关电信法规,小区内进行维修建设通信线路必须经过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方能进行施工,由于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所以物业公司就承担了相应的主要职能,用户就被剥夺了选择权,而物业公司就垄断了进线权,物业公司获得既得利益,产生巨大的利益纠纷,我局调查了解的实际情况是三大运营商都想将自己的网络布入小区,争取用户,但是由于物业公司的各种方式的阻挠和利益纠纷、欺骗业主,无法达到愿望,甚至出现经济损失;宽带垄断经营其实就是物业垄断经营,不存在运营商垄断问题,如果出现运营商垄断,一经查实其主管单位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将根据国家规定予以重罚。
2、根据市政府办公室2013 年5月13日下发的《洛阳市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和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57 号)规定,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辖区内物业管理责任主体,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从2013 年7月1日起,全面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并受理辖区内物业管理方面的群众诉求,您可以通过网络搜索查找相关文件。
3、如果出现垄断问题,请您咨询市场垄断经营主管部门,洛阳市工商局或河南省通信管理局。我局不具备相关职能。
关于运营商管理和监督的问题:
1、根据国家规定,政府部门不得干预市场和企业经营,并使用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经营策略和营销策略,您所提的诉求已涉嫌干预企业经营,违反相关规定。
2、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通信运营商的管辖权和监督权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各地市工信局不是其上级主管单位,不具备管理和监督的职能,而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管辖权在洛阳市物业办、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所以对于这类问题,我局职能有限。
3、如果用户对通信运营商处理结果不满意,请向通信运营商主管部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进行投诉,便于能够更好的解决您的诉求。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河南省举报受理中心:0371-12321。河南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0371-12300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