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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栾川县潭头金矿职工,2000年参加工作,2003年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单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2010年因为工资低离开单位。近期我想自己续交养老保险,到社保中心查询后才发现自己在劳动局没有备案,但在社保中心有缴费记录明细,于是通过种种努力补上了备案手续,但社保中心却告诉我中断的养老保险已不能补交。
这令我感到十分郁闷,想请有关部门给个说法,像我的这中情款能否补交,希望特殊情款特殊处理,不能一刀切。
栾川县 养老保险 潭头 情款 补交 备案 金矿 中心 职工 劳动局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14-03-17 09:28:2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根据洛人社【2013】1号《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工作通知》的规定,您的养老保险补缴可从2013年7月以后按年度缴费,只能向后顺延,不能向前补缴。 栾川县社会保险中心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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