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 助
我叫李胜召,小明李少尊,家住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锦屏镇河下村第十一组。
难题事由:我父叫李天伦,从1945年跟着八路军第四野战军的成必成校长做帮写(也就是现在秘书)。部队南下,我父没有跟随南下,留校做地下工作,后来从事人民教员工作,在洛阳市老城区敬事街小学任教。我父2005年9月18日去世。
1962年,我父被洛阳市老城区教育局强制下放回家务农,1964年下半年父母离婚,生活非常艰苦,在文革期间,我自己家庭生活艰难无法在家生活,自己外出逃荒流落在外,度生30余年。
2005年,我娶妻成家,05年4月迁回原籍: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锦屏镇河下村十一组,现有一女8岁。
现在房无一间,暂借别家房屋居住,已住8年之久,在这8年时间里,2008年3月5日我写的申请批宅村委会没有批准。
2009年县政府下达通知,任何人不准方宅基。
2010年,我又去找村干部,问题无法解决,我回原籍8年当中,在本县打工,月工资900元,供3口人生活,经济来源极少,生活非常困难,村委会每年照顾、低保都没有我的份,在这困难的情况下我微薄的工资勉强维持着我们3口人的生活。
我父留下很少产业过街场空宅,我想用这个场地盖2间住房,村干部住址不让盖,干部说:“以后过街场要冲路”。我请求村委会给我兑换地方盖,村委会给我答复无法兑换,等以后村里盖小区买房住,可我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去买房。2014年3月6日我去找镇政府,镇政府有关领导,也没有给予解决。
2013年6月8日,我得重大疾病心肌梗塞,不能做体力劳动,无法赚钱,完全依靠妻子一人一月1000元的工资维持全家生活。
根据这种家庭情况,我是特大难题,人命关天,无法安居乐业。我期待政府能早日帮我解决问题,让我早日安居落业,过好余生。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4-03-12 10:49:59
网友您好!
经调查:1、李少尊目前在河下村有一所老宅(父亲留下),长14米,宽4米。2、经查宅基地清册,过街场空宅不属于李少尊所有。3、河下村已纳入县城规划建设区域,已经停止审批新方宅基地。
鉴于以上情况,处理意见如下:1、李少尊可以在其老宅建房。2、过街场空宅不属其所有,不能建房。3、考虑到李少尊家庭实际困难,在建小区住宅楼时可以按成本价购买房屋。
宜阳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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