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高新区 2013-12-11 17:21:58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温度面积法分户计量方式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26-2010号)确定的。
高新热力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的供热价格政策收费,从未发生违反供热价格政策的行为。
对于供热分户计量小区,实行两部制热价,高新热力公司在采暖期前收取的费用是按面积计费标准预收的热费,采暖期结束按照分户计量计费标准进行多退少补。
2012年冬季的热费问题,其政策依据是按照洛发改价管[2010]30号文件,分户计量实行两部制热价收费政策,其中基本热价为0.048元/平方米•日,计量热价为0.125元/千瓦时。若用户按两部制热价标准核算超出现行面积计费的15%时,只以现行按面积计费的1.15倍收取。
按照规定采暖期申请用热的用户,户外阀门应保持开启状态,用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调整家中暖气系统的阀门大小,以此来控制用热费用。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与高新热力热线64331318进行联系,感谢您对高新热力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高新区热力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