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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公用事业局有关公交集团的公开回复对公交集团不起作用!!!

    十一假期,外地朋友去关林庙游玩,乘坐39路车,向司机出示残疾证,向司机出示公用事业局的回复,连看都不看,右手用力把人甩在一边,差点摔倒,嘴里还一直是骂骂咧咧,还一直让投币说个不停!公用事业局有关公交集团的公开回复对公交集团难道不仅一点作用也没有,公交集团这样野蛮的司机还做出这样的行为,这还是文明公交么?洛阳是一个文明城市,一个文明城市就是这样被司机破坏的!那个司机是10.2号关林庙发往150的19:00左右的最后一班车司机。外地朋友这样告诉我的,作为洛阳本地人,为这样的行为感到耻辱!

    游客 2013-10-17 评论9 浏览7296 编号 20131017095513821 [公交集团]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公交集团 2013-10-22 09:22:46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公交集团非常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几十年来一直严格执行此法律规定。

    去年,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出台以后,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多次进行了研究,由于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在我省缺乏可以借鉴的经验,所以市残联正在研究具体办法。目前,市公交集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行对残疾人免费乘车的规定,军残、警残、一级和二级盲残可享受免费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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