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下午1点,我到新区会展中心社保局1、2号窗口办理职工医保卡基本信息更改(出生年份更改),被告知要先到35、36号窗口进行资料审核,【此时我已准备好: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证明上有个人信息)、社保局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基本信息变更表”1式4份(填写完毕并加盖单位公章)】,可是到了35号窗口,先被告知此业务不归她管,没办过,后经理论她要我拿个人档案来审核后才能通过审核,本人系怀孕6个月的孕妇,来回跑一趟新区不容易,就问有身份证行不行,她说不行,只有档案才最准!又到了1、2号窗口,再次被告知,身份证不能证明公民的出生年份,还说出生年月日与身份证不符的很多!说得通吗?我想问:
1、这么基本的常识,身份证里包含公民的出生年月日,社保局的工作人员不懂
吗?
2、社保局的内部信息系统太奇特了吧?像这种出生年份与身份证不符的错误,系统不能自动提示输入有误吗?当然,这也反映了该部门信息录入人员的素质与责任感!就光我们一个单位,医保卡中姓名、性别、生日出现错误的就笔笔皆是,怎么解释呢?我这出生年份还改的了吗?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09-26 16:10:09
网友你好:
我局已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到11号窗口办理。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