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洛阳失业后一直在唐宫路玻璃厂那个社保大厅办理的缴费手续,每月从中国银行正常缴费。长期在郑州居住照顾家人,由于生病需要在郑州住院治疗。2013年8月8日上午11:30从网上查询到洛阳人力资源社保局电话打69933585咨询城镇职工异地医疗问题。被告知需要办相关手续,让我咨询69933586,电话打过去一直想到最后接通传真也没人接电话,再次打69933585又告知打69933656咨询,11:45左右打通后一个男的接电话,咨询异地住院医疗报销的问题,此人问我为什么生病了不回来住院治疗?为什么要在外地居住?态度很差,我说谁能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生病?人在洛阳交的医保,但现在长期住在外地应该如何办?他告知只要没退休就只能回洛阳住院报销,在外地不管。我说之前打69933585时被告知可以办异地医疗手续的,他说那是急性病,慢性病不行。问他急性病和慢性病如何划分规定的?此人竟然回答让我自己上网找百度查询。我问他是否公务员?是否工作人员?为什么让我上百度查询而不是直接告知?问他工号、姓名就是不说,说我没有权利知道他的名字和工号,我说你是公务员,工作人员有义务回答问题,不回答问题就告诉我工号投诉,他就是不说,后来直接挂断电话!这个工作人员什么态度?如果百度可以解决问题,还要他干什么?政府还有必要给他发工资吗?直接给百度发工资就行了。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08-09 11:24:19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洛政办〔2000〕84号、洛政办[2007]111号及洛社险〔2008〕9号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异地安置人员范围为:
(一)已参加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后回原籍居住或随子女需到外地长期居住,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者。
(二)职工随所在单位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但因工作需要长期在驻外机构工作者。
(三)已参加洛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男60岁、女55周岁以上,随子女生活需到外地长期居住,已办理暂住证者。
(四)已参加洛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随监护人在外地长期居住的儿童。
办理异地就医手续需要以下材料,填写《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就医手续申请表》三份,居住地户口本(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参保单位证明,参保儿童提供监护人居住地暂住证和用工合同及申请。到洛阳市社保局申请办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
办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后,无特殊原因3年内不能再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
办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时,本人选择的异地医保定点医院(最多3家医院)。
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我们已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教育工作人员引以为戒,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使用文明用语,为参保人员提供周到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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