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2013年7月6日所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成为全县人民群众街谈港议的焦点,又气又笑的热点话题。原因是:
2013年洛阳市汝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四条第三款第四小项笔试一栏明文规定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一张试卷,满分100分,而在7月6日的笔试考试中擅自变为二张卷子各100分,满分为200分,这究竟是为什么呢?还有公告第四条第三款第四小项标明,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看似合理,但试想,两科一张卷子满分的50%和两科两张卷子满分的50%会一样吗?是谁的主张?谁的妙招?这样大的严肃事情为什么会当成儿戏?说改就改呢?稍有头脑常识的人们都能一眼识破,《公共基础知识》一般都是电脑评卷,公平系数大,只有《申论》唯有人工评卷,这里的公平不公平是不言而喻的。作为堂堂县政府,为什么言行不一?说的做的不一样,使绝大多数考生莫名其妙,深受其害,叫苦不碟,请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及广大网民评一评,这样的所谓公开招聘公平合理吗?合规合法吗?严肃认真吗?没有欺骗性吗?能算数吗?能不引起公愤上访吗?能使广大考生及家长心服口服对政府信任吗?这样马虎草率社会能稳定吗?存在不存在不可告人的背景陷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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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现面向社会为县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4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的监督下,由汝阳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34名,其中全供事业人员27名(含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2名),自收自支事业人员7名。详见《2013年汝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品行;4、年龄计算截止2013年5月20日,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等;具体条件见《2013年汝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7、聘用后本人承诺在汝阳县服务满5年;8、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是在汝阳县服务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且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或在洛阳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截止时间 2013年5月2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2013年汝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体检费用另行缴纳。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3年5月27日至5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报名地点:县技工学校 (古严桥西)
2、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⑴有效身份证;⑵毕业证;⑶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⑷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⑸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交由汝阳县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和考核合格证明,在洛阳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⑹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3、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已报考该职位的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4、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3年6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由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一张试卷,满分100分。笔试作弊或缺考,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填写为准。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由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张榜公布。另同职位末一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2(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职位、专业及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体检和考察均由汝阳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满一年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转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汝阳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9-68236629 监督电话:0379-68215120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13-07-15 16:29:01
网友您好: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人员调查落实。现将调查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1、对于笔试每科所占分值比例是在笔试之前的2013年6月17日下午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同时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告知;在考试试卷第一页“考生必读”上明确显示。
2、您所反映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问题,是县招聘领导小组经过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公布的。
汝阳县招聘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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