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3-07-01 10:57:58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工资发放问题。市邮政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职工加班均有纸质备案,其中节假日加班发放3倍工资。按照省邮政公司要求,职工工资每月通过河南邮政薪酬系统集中、及时、足额发放至职工个人工资卡,不存在“加班无报酬、扣发工资和随意辞退职工”等现象。
二、关于业务培训和企业宣传问题。为使企业更好地发展,洛阳市邮政局大力实施职工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积极组织不同层级的员工进行培训,并对窗口服务人员多次开展服务礼仪和业务培训。按照洛阳市邮政局统一部署,市邮政局号召窗口服务人员积极开展“多说一句话”业务宣传活动,不存在“强迫职工宣传”和“销售物流商品”现象。
三、关于代理保险业务问题。为充分利用邮政网络资源优势,经国家银监部门和保监会批准,邮政系统启动了代理保险业务。市邮政局严格执行保监会相关规定,依法合规经营,同时严禁窗口服务人员误导客户,每笔业务办理时均需客户本人签字确认,不存在“欺骗客户购买保险”现象。
四、关于职工待遇问题。多年来,市邮政局坚持“以人为本”、“企业发展成果由员工共享”等原则,严格落实省邮政公司“三保证、三关爱、六落实”政策,即保证所有职工家庭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有职工子女都能上得起学、所有职工都能看得起病;关爱职工家庭、先进人物、特殊岗位职工;落实企业离退休干部职工有关待遇等。2009年至今,市邮政局累计补助职工近百名,发放补助金15.6万元。同时,市邮政局积极改善职工工作和生活环境,建立农村支局(所)“职工小家”,内设宿舍、餐厅、洗浴间、文体活动室等,并配备空调、冰箱、微波炉、热水器、饮水机、洗衣机、图书、乒乓球台等。下一步,市邮政局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职工待遇,切实提升职工工作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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