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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车库收费问题

    我是洛阳钰泰九龙苑的业主,购有一带独立产权的20平米车库,已签订购房合同,购置税已交纳,是可以办房产证的,请问物业收费按洛发改收费(2009)40号文件,究竟是按第十条(以法定产权面积)收费、还是第十六条收费(公共停车场专用车位)。再次说明这不是专用车位,是私人房产,车子停在自己家里能和占用公共停车位收费一样吗?廛河房管局的答复同2010年9月7日《地下室和车库要交物业费》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答复不一致。恳请有关部门作出进一步的回复。

    游客 2013-06-14 评论0 浏览2129 编号 20130614165321181 [发改委]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3-06-19 17:02:49

网友您好:
据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精神(洛发改收费〔2009〕40号):
物业服务费的收取,以法定产权面积(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未办产权证的以售房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未计入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物业服务费。
提供24小时看管服务,管理制度严密规范的停车场,专用车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按30 -50元/辆.月收取。
以上是我市物业收费办法中的有关条款。由于从网上我们无法了解您购买车库的详细信息,因而请您与我们电话沟通以便于有针对性地为您服务。电话:63933271。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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