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母亲,我自2012年9月至今于洛阳章光101店(涧西区消防支队对面)为孩子治疗斑秃。治疗期间店员向我大量推销各种治疗药品,花费千余元。近期,出于多方面考虑,我依照孩子意愿,减少药品用量,改为购买“毛囊滋养液”(下简称“毛滋”)一种药品。在此期间店员仍强行向我推销另外多种药品,被我婉拒。但随后我先后多次到店内购买“毛滋”,店员对我态度极其恶劣,均以缺货为由拒绝售卖。
2013年4月26日,我再次来到店内要求购买“毛滋”,店员再次以缺货为由拒绝售卖,并扬言“有药也不卖给你”、“你有本事到别处买去”。我一气之下打开店内柜门,发现有满满一柜“毛滋”,这令我非常愤慨。
首先,我认为商家有药不卖,对消费者存在欺诈与说谎行为;其次,由于店员的多次推诿,延误了孩子的治疗,其良心何在?!最后,店员对我的态度极其恶劣,是对我人格的极大侮辱与蔑视!希望相关部门帮我讨一个公道!谢谢!
一位患儿的母亲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3-04-28 15:23:08
接消费者申诉后,涧西工商分局广州市场工商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申诉人了解情况。经了解,发帖人是申诉人之子,其因母亲在被申诉方(涧西章光101生发剂专卖店)购买产品时发生争执,遂在网上发帖申诉。工作人员随后来到被申诉方店内询问,被申诉方负责人称,因申诉人未按治疗方案用药,在购买产品时与售货员发生争执,并在未付货款的情况下强行拿走了一瓶价值178元的产品,其已向天津路派出所报案,目前正在处理中。工作人员将此情况向申诉人做了反馈,申诉人称此事应向其母亲核实并提供了电话号码。工作人员多次拨打申诉人母亲的电话,该号码始终无法接通。若随后与申诉人目前取得联系,将进一步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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