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领导:
我是一名黄河厂职工,向你们反映一下洛阳市国资委企业清算组张锐锋同志的所作所为。
一,我厂的基本情况
黄河机械厂(856)属军工企业,原址在宜阳县城关镇红旗中路,只因高科技的快速发展,我厂军工产品淘汰,性质由军工转为民营,1995年发洪水厂房被淹,墙体大面积出现破裂,80%以上成了危房,生产处于瘫痪状态,经上级批准,搬迁于洛阳市郊涧西区徐家营滹沱村地界(150医院对面),1998年我厂有一部分职工搬过来,一部分人还留在宜阳县居住,现两处都有黄河厂的职工,(宜阳县以下称老厂,市郊以下称为新厂)。到洛阳后,生产不景气,于2004年宣布破产,我厂原属省工办管理,现下放到市国资委管理。
二、张锐锋同志不作为
市国资委先后派来了几任工作小组来协助我厂搞破产工作。前几任(老焦、杨天运、张望等)老领导工作都搞得很好,一直到张锐峰同上任后,工作办事不作为,我厂破产将近10年来,资产清算按说已经结束,协助我厂破产的同志应该退出,交由物业公司管理。张锐峰同志非但不退出,而且还长期安营扎寨,试问协助破产工作已经完成,为何不撤离?有点鲜宾夺主的气势,列举以下罪状:
1、专搞一言堂。他为了打通蛀金之路,从2012年初开始,由他暗箱操作成立了一个资产管理公司,私底下拉拢关系,开小会,保密工作十分到位,不许厂里任何人知道,为清扫障碍,绞尽脑汁,2012年底突然宣布,在小组成员不知情的情况下(破产小组也包括我厂的厂长张三进、书记雷兴洲),对领导班子进行撤换,也没有提前知会,没有开会研究,前任领导班子没有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工作干得如火如荼的情况下,就让新一任班子上任,这不是“卸磨杀驴”吗?张锐锋并且扬言:“交接力度大些,速度再快些!”搞的前任领导班子一头雾水,还以为犯了多大的错误,前任领导班子在工作上我厂职工都是有目共睹的,对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工作上一向坚持原则,一年365天休息时间都是数得过来的,试问他们有错吗?凡是与张锐锋在意见上不和的,不顺他意的人一律换掉。
2、资产不公开、不透明。自成立资产公司以来,就应该对资产进行公开,让我厂职工知道,钱用在什么地方?如:我厂有一部分地皮被卖的钱,国家补助的钱都应该一一说明。2004年我厂没有破产之前,职工们的住房没有房产证,拖欠工作30%的工资没有补发,职工质问他,张锐锋同志说“不办,不补”。上任第一件事就是装修办公室,1个大办公室,3个小办公室,置办了一套豪华的办公设施,焕然一新,这些钱都是从哪里来的?
3、关于新厂盖楼一事。这件事成了我厂职工最争议的一件事。为补发拖欠工资,一半土地卖掉,一半盖成楼房工们居住。基本上没什么空地,张锐锋同志盯上了当前是居委会的位置,唯有一个活动场所,职工们建议盖成停车厂(目前车辆没处停放)。可张锐锋同志不同意,并利用各种手段和渠道,给别的小获批下来盖楼指标,进行了偷梁换柱,换到了我们厂,准备在此位置上盖18层楼。把地卖给了开发商(以上说的就是居委会位置)目前正和开发商进行协商,盖成后对外出售,我厂职工强烈抗议不能盖,不能卖,这是属于我厂的地,也是职工们仅能居住生活的地方,但是张锐锋同志还是私自作主准备进行拍卖。
4、改造老厂棚户区住房问题。老厂棚户区改造已接近尾声,连续拨过几次补助款,按规定工人集资应享受优惠与补贴,张锐锋同志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职工们提出几条意见让他答复,他一推再推,至今没有了下文。
职工们提出的问题:(1)老厂住房一期造价和二期造价有差错,1平米相差300元,造价与集资价格不符。(2)老二种门面房卖掉补贴给职工住房,现在改口对门面房进行租赁,租赁费用来补贴他本公司的员工。(3)私自卖地,钱都用在哪里了?(4)老厂原来统一订的防盗门是800元一个,为什么被换成了400元一个,还按800元的价格卖给职工,从中赚取职工们的血汗钱。(5)为什么与外联手开发厂区,到处拆房,遍卖国有土地。
5、工作能力差,利益勲心。张锐峰同志以个人利益出发,让一些不懂业务的干,懂业务的不让干,工作能力强的不让干,让那些溜须拍马的人干,做为一个国资委的国家干部,一名共产党员,在当下大兴说廉政之风的情况下,为所欲为,不为人办好事、办实事,不配做人民的公仆,满脑了生意经,为国资委抹黑,名符其实的国家败类,请上级领导尽快派人来调查核实,早日清除腐败分子。
回复部门:国资委 2013-04-27 10:32:20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正在调查了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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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词不达意”:
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有关问题,我们的调查结果如下:
(一)关于成立资产管理公司问题
至2012年初,由于黄河机械厂清算工作基本结束,尚有部分资产(主要是地处宜阳的土地资产),急需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把存量资产盘活、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因此,黄河机械厂清算组于2012年5月多次向市国资委党委汇报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事宜,并先后于7月、8月和10月三次向企业留守人员通报情况(均有会议记录)。2012年10月,国资委党委委派组织人事科深入企业,考察了解干部情况,并组织职工投票选出企业负责人,2012年11月5日,市国资委正式批复成立洛阳市黄河机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关于“卸磨杀驴”、“意见不合、统统撤换”问题
黄河机械厂留守人员共13人,其中4名退休人员。为了便于新公司开展工作,在向市国资委党委汇报后,清算组于去年12月份分别与张三进(2009年退休)、雷兴洲(2007年退休)、张均章(2008年退休)、杨六兴(2007年退休)同志谈话,希望他们顾全大局,退出工作,安享退休生活。4位同志均无异议。
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领导班子在整章建制、堵塞漏洞等方面,做了一些具体工作,得到职工和居民的认可。春节后,资产管理公司对原来的六间办公室进行了粉刷,添置了必要的办公用品,改善了办公条件。
(三)关于新厂土地开发问题
原黄河机械厂现有10多亩国有划拨住宅用地,如何处置该地块,从去年开始,清算组和资产管理公司召开多次会议,分别征求失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的意见。目前,该项目已得到国家、省、市的批准,并已经张榜公示。
(四)关于房产证办理和拖欠工资问题
经查,两任清算组都成立过房改办证领导小组,并派人参加相关培训,极力推进此项工作。但由于黄河机械厂在上世纪九十年代,采取集资建房的方式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情况极为复杂。一是集资时互相顶名、卖房号,造成实际居住者难以理清;二是部分职工不愿交纳剩余的集资款(40%--20%),不愿办证;三是该企业破产前没有参加房改,具体遵照执行的房改政策不明确,致使这项工作进展缓慢。另外,黄河机械厂破产前欠发的工资,省财政已经全部解决。
(五)关于棚户区改造一期和二期价格差异问题
一期、二期工程价格均由造价师事务所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定。由于两期工程相差4年,人工、原材料价格普遍上涨,致使一期和二期工程价格有差异。建房所需物资也均按招标合同执行的。
(六)关于处置土地资产问题
经查,早在2006年以前,黄河机械厂的资产(包括可处置土地资产)已经全部处置完毕。张锐锋同志2008年6月担任破产清算组长后,已无资产可处置。
虽然您反映的问题与事实有出入,但我委将督促黄河机械厂清算组与资产管理公司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向广大职工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解。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