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原单位洛阳建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就解除了劳动合同,但单位违法扣押我的人事档案达3年之久。令我无法领取失业金,也无法再次工作!我给领导送礼,礼他们是照单全收,事就是拖着不给办!接下来的时间里,我跑了好几个部门,只要上级领导一过问,他们就满口答应,但转头还是不给办事。一些领导还以为是我太难缠。我实在没办法,只好找到人社局苗局长,在苗局长的过问下,他们答应把手续给我,只是让我自己去办。拿到密封好的档案,我以为自己这次总算能熬到头了。没想到,这只是这些人的另一个诡计!我到了社保处,结果工作人员一看,人家就说,这事得由单位办理,个人是不能办的,需要单位在一张表格上盖个章。而且,在他们给我的档案里,竟然没有我在单位这十几年的一点点资料!我去找单位,他们笑着说:“你既然喜欢告,那就继续告去!”
我气急了,再次找到苗局长,他们马上跟我联系,说一起找地方坐坐,和平解决事情,我也不想和单位闹得太僵,毕竟已经在这里干了十几年了。我就去了,结果,这一坐,吃掉了我好几千块 !吃完了我的,他们竟然又找借口不给我盖章!这群真不知该咋称呼的!
我气急了,只好再次去找苗局长,苗局长亲自下了命令,他们这次终于在表格上给我盖了章,并且把我的档案也补齐了,我终于办完了自己的失业手续!
我的天,就为了这个小小的印章,竟然花了我好几年的时间!为了这个章,这几年我心力交瘁,工作没法找,日子都没法过了!这几年我的各项损失何止万元呀!
单位里但凡有点权力的,他们是无不用其及呀!
单位的这种违法行为,到底该由哪个部门来监督?他们的违法行为该怎么惩罚?
在这里,我要谢谢苗局长!还有劳动监察部门的各位领导,没有他们的帮助,我的事,还不知道要到啥时候才能办成呐!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04-27 15: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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