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去办二套房贷款,事没办成,还领教了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的牛气。头天因为上班没时间提前预约了第二天到三楼贷款中心办理手续,下午两点上班等到两点十分才有人来,上来就说你有两个账户要合并才能办,有一个不用的账户还有钱,我说我们上班也很忙,然后就是不给办,后来来个带班领导看了说,原来不用的账户没钱,给办,快办完了,又说已经贷过两次款不能办理,我说你的不能办理的文件依据呢,找了半天说没有,一个姓刘的工作人员就说你们自己去四楼找其他科找文件,又说什么温总理哪个文件说不能办理。这件事我想问问你首问负责了?你一次告知了?你不能办理的依据去哪里了?我要是公积金不能贷款了,你还管理我的钱干啥,都给发我工资卡里。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04-11 14:39:01
尊敬的客户,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诚恳意见和建议,对我们的服务给您带来的不便向您表示最真诚的歉意,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服务流程,尽快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经查,您此次购房属家庭第三套购房,根据建金管[2010]179号文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因此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虽然您此次购房按照规定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如实际发生购房行为,持相关证明材料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材料如下:1年内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付款票据、契税发票、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加盖公章或财务章。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关系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相关业务咨询欢迎拨打热线电话:6493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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