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国土建设环保局接到民众的关于“中石化要在洛浦公园、洛河河堤上建设加油站”的投诉、举报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亲临现场,察看实况,并根据有关规定,明确给出书面答复,告知业主单位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停止建设,以杜绝污染源,保护洛阳城市环境。我们作为洛阳市民在这里大声为新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喝彩!!!感谢你们遵章依法办事,感谢你们真真实实地为人民办事儿,感谢你们为了保护洛阳新区的大环境坚持原则!
难道新区规划局、园林局、国土资源局就不能像新区国土环保局一样坚持原则,据章办事吗?请问你们,你们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人民币服务???都是这般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领导领导,领着捣吗?
洛浦公园是洛阳市多年倾力打造的一处市民休闲绿地,城市之肺,现在竟然为了某些官员的一己之私,在公园毁掉绿地、移走树木、把加油站这样的污染、危险设施建在洛浦公园、洛河河堤上? 紧邻瀛洲桥头东北角已经有一个加油站,与当前要建的这个加油站相距不足1000米,这与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加油站建设的规划要求——最小距离1.5公里”相符合吗?谁在做交易,谁是幕后老板?中央正在抓反腐倡廉呢,让我们团结起来,人肉搜索,揪出腐败分子!
回复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03-15 08:58:15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新区建设的关心和关注。首先给您说明一个问题:您理解的“新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和“新区国土资源局”都是我们新区国土环保局。您反映的新区洛浦公园绿地上建加油站这一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查阅档案调查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每宗土地出让前,都需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出具拟出让地块的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包括该宗土地的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建筑高度、密度等内容,国土部门根据以上具体规划指标,组织土地出让工作。
二、根据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土地利用规划指标,该宗加油站用地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加油站用地),位于滨河路以北、用地界以东,面积2750平方米。报新区例会研究,并经市政府洛政土〔2011〕272号文件批复,我局依法挂牌出让了该宗土地。
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于2011年9月29日通过挂牌方式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在缴纳完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于2012年3月20日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新区国土环保局
201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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