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西工区丹城路9号院18号楼的居民,所住房屋属第一商业局产权,原来自来水没改造之前,我们的水费一直由商业局后勤中心负责收取,全院进行自来水改造时,可能自来水公司把这幢楼给遗忘了,造成近年来,我们的水费一直找不到缴费的部门。18号楼一楼原来由商业干校出租经营饭店经营很多年,饭店所用水量很大。楼上居民也一直不停换人。自来水主管网年久失修,造成今年冬天冻裂漏水近一个月,最近,自来水公司涧东营业部突然下通知,让我们现在在此居住的民民补交从04年以来的水费8000多吨,21000余元。威胁不交就停水,造成我们一个星期以来,居民无水可用,正常的日常生活无法维持。我们现住居民可以补交我们的用水量,以后接受你们的管理,可你们自来水公司的失误、经营饭店的用水、前住居民的用水、管道失修的跑冒滴漏凭什么让我们现住居民全部承担?现全社会正营造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现又临近年关,对居民来说,水务集团你作为强势群体,难道一点儿道理都不讲?欺负我们的弱势吗?不让我们过一个安生的春节吗?请你们水务集团的领导关注一下民生,关注一下我们这些弱民吧,共同协商好一个办法,让我们感受到你们的作为。谢谢!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2013-01-22 15:20:49
客户您好:
经落实,西工区丹城路9号院18号楼产权属一商局,原为一商局总表内部供水,2004年一商局因长期拖欠水费经市里协调自行进行水网改造。2013年1月我公司工作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发现该水表直接与我公司主供水管道连接,但一直未缴纳水费,经现场查看,该水表行度已达8571吨。2013年1月17日我公司对该楼下达了催交水费通知单,因该楼目前无人管理,现正与居民代表协调处理水费事宜。截止目前,我公司并未对该栋楼采取停水措施。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