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01-15 08:58:21
网友您好:
在新安县参保的人员发的有医保证,就医结算时提供身份证、医保证即可。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于2010年7月起实行市级统筹。各县(市)参保居民转往洛阳市区医院就医及在洛阳市区长期居住的县(市)参保居民就医,实行定点医院管理,在指定的13家市区定点医院就医出院结算时,可直接报销医疗费。
13家市区定点医院是:河科大一附院、市中心医院、150中心医院、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科大二附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洛阳东方医院、534医院、市第一中医院、市第二中医院、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