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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日,投诉“洛龙区公务员小区暖气不达标如何维权”,问题编号:“20130101182208830”.4日一上班,公用事业局就和我联系,态度很好,说安排热力公司和我联系,解决问题,“回复部门: 公用事业局 2013-1-4 9:58:13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将安排新区热力公司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解决。”
截至目前没有人联系,问题也没有解决,暖气照旧不热。我们老百姓该怎么办?掏钱买罪受吗?热力公司经理家暖气也只有13度吗?
暖气 热力 公用事业 联系 投诉 局就 买罪 问题 安排 洛龙区
回复部门:公用事业局 2013-01-14 14:36:19
网友您好: 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不便,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移交新区热力公司进行解决。详情请咨询:9618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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