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物业收费极其不合理,根据洛阳市发布的物业收费标准,顶多符合四级的,但是现在是按0.37收费,请问这个问题是反映给你们吧,希望尽快解决?? 另外物业主管部门是哪个局啊?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2-12-06 10:31:09
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发改委、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洛发改收费(2009)40号)文件:物业公司收费标准的核定主要依据其所能提供的物业服务。目前,我市城市区物业收费标准的核定已下放至各区物价办,如有疑问可询问所在区物价主管部门。另,房管局物业办是全市物业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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