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富商到流浪汉的悲惨遭遇/河南洛宁程满朝
楼主作者:liang12611 发表日期:2012-7-11 21:44:23
从富商到流浪汉的悲惨遭遇/河南洛宁程满朝
我是河南省洛宁县城郊乡退休职工程满朝,男,63岁,是被洛宁县环保局干部职工坑骗300多万元资产的难民!是被洛宁县G.A局城区派出所干警和交警大队逼迫陷害的冤民!洛宁县环保局骗得我血债累累,洛宁县G.A局城区派出所干警和交警队害得我家破人散,流落街头,乞讨为生,将我这个曾经远近闻名的百万富商逼迫成了流落街头的流浪汉!!!
我原有一个幸福、温馨、美满的小康生活的富裕家庭,我小时候,家里穷,只读过六年书就当兵,复员后,一直在县供销社工作,一生清白做人,本分做事,从来不干违背法律和良心的事,在2000年在政府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下,政府大力鼓励支持搞企业脱贫致富,我们洛宁县麦草遍地,每年夏天,百姓都大肆焚烧造成空气污染,我就想变废为宝,办个造纸厂,既能解决一部分农民工就业,又能干一番事业,于是去县环保局咨询了当时的王树德局长,王局长表示大力支持,于是我就筹备了三百万元资金,整地建厂,修公路,架电线历尽千辛万苦,终将造纸厂建成运作试产;县环保局多次索要环保费一一交纳(有票据为证)。
2002年春节,由于我没有给当时的环保局领导送礼,我家的厄运也就随之来临了,至3月初县环保局在没有提前通知和转产措施的情况下,以暴力方式进厂,用氧焊切割设备,强行将我造纸厂停产,停产后又两次收取我排污费1万元(有票据为证)。 (博讯 boxun.com)
2003年县环保局河北所干部职工白生涛,翟江波出面给我签订了一份合作合同,合同内称,由白、翟及所长吴宗杰、徐治虎等一伙人出资金,我出设备并参与管理。换个地方继续生产,谁知安装投产后,拒不让我进厂,他们非法生产了5年并将我设备偷偷卖掉,使我直接经济损失33万元,当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主犯白生涛潜逃至今未归案,洛宁县G.A局清网行动至今也未见逮住罪犯。
短短几年,我一生辛辛苦苦,经商赚得钱和从亲戚朋友处借的钱及银行贷款就这样被环保局的一群害群之马弄得我损失殆尽,造成我直接损失300多万元,从此由一企业家富商变成了负债累累的穷光蛋。
2006年之后,我们一家就在县城开了几间门市,从事经商逐步还债,不料祸不单行,2012年1月3日下午,我侄儿程国伟从洛阳拉货途经县城儿童医院附近将骑电动车让道的柴万庆撞成重伤,司机当时向县医院120打电话抢救并向交警队报了案后伤者医治无效身亡,交警大队事故科及时的勘察了现场拘留了司机,扣下了我的货车及货物至今,由于死者的家属柴利波在G.A局城区派出所工作,又和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的干警崔京涛(小名崔黑)有亲戚关系,徇私枉法的崔京涛偏向对方,一直不给下处理意见书,只是让我一天内先向死者家属拿10万元钱,因家遭被骗的变故,经济上十分拮据,根本拿不出10万元钱,况且责任也未划分,柴利波在出事故后5天内,纵用黑社会,天天用三四辆车二三十人到我家里,对我夫妇二人围攻打骂送花圈,贴白纸5天里围攻了4次,并将司机程国伟的父亲程朝军右腿用砖头砸断,我们一家在无休止的打击报复、摧残伤害下迫不得已,离开家乡流浪在外……
此次事故不但使我夫妇身心遭到莫大的打击也使我经济损失更为惨重,损失如下:
1、被逼关了我的卫生纸批发部;
2、被逼关了我的货物托运部;
3、被逼8间门面房生活超市停止营业,造成商品腐烂变质,过期淘汰损失惨重,无法挽回。
4、无期限扣下我的大货车。
多年来,我们曾到洛宁县信访局、县G.A局,洛阳市信仿局、河南省信访局逐级反映县环保局坑民害民的违法行为,和洛宁县G.A局城区派出所干警和交警大队徇私枉法,欺压百姓的罪恶行为,至今未有任何部门给予答复更没有任何部门处理。
为了讨还公道,为了我们曾经欢乐的家,为了有个安身立命之所,为了还清那些借款给我的好心善良的单位和个人,也为了中国法律的尊严,我夫妇于2012年4月10日来到北京向上级领导反映问题,被地方政府接回洛宁搪塞推诿3个月至今未果。
为了事情能得到早一天解决,因我们走投无路,为早日救我一家人出水火,在5月7日下午3点钟,到县委找领导说事,他们正在开会,我妻王秀智一直等到散会8点钟,县委书记走出,王秀智上前叫一声孙书记,他回头看一看,县委办公室秘书强行把她拉走。
5月15日星期二早上八点钟,王秀智在县委办公室门口见到县委书记,就叫孙书记一声,他说:你叫我干啥?直走进办公室,不理睬我,我们高声大叫,孙书记你是洛宁县人民的父母官,我们有苦有难,望你救一救我一家人吧?王秀智被强行拉回秘书办公室,门被关住了,这样县委书记听不到我的喊声了。随后被信访卫局长等四个人把她带到信访局、把我这个皮球给踢走了…..
我程满朝的退休工资已被扣三个多月,剥夺了生存权,扣了救命钱,在北京要饭三个月了无人管,请求上级领导尽快解决我工资问题,依法追究白生涛罪犯等一伙的刑事责任,赔偿我经济损失。
我们一家殷切希望上级领导;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澄清事实直相,还我们一个公道,督促洛宁县政府,依法行政。尽快解决我家问题,救我家于水火之中!
我夫妇来北京多次啦!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是令不出中南海,还是地方政府买通了个别督办官员。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中国政府的尊严,请不要逼迫我们向国际社会求助到美国大使馆讨还公道!!!
血泪控诉人:程满朝、王秀智
联系电话:18695896379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2-08-20 15:22:52
尊敬的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洛宁县公安局成立了由纪委牵头,经侦、交警、城区派出所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给您做以回复:
一、关于您反映的“洛宁县公安局未抓捕主犯白某的情况,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具体情况为:
2011年7月23日“清网行动”开始后,白某到洛宁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因白某系主动投案且不具社会危害性,依据法律规定,白某被依法取保侯审。在取保侯审期间,白某外出打工,并经多次传唤均不到案,未遵守取保侯审的相关规定,洛宁县公安局于2012年6月5日,将白某自山东青州抓获归案。后经洛宁县公安局与洛宁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后,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白某采取强制措施办理监视居住。
二、对于您所反映的2012年01月03日您侄儿程某交通肇事事故以及扣押您大货车问题的回复:
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因您侄儿程某处置不当,与对向行驶柴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柴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程某应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肇事车辆因需要检验鉴定被依法暂扣。期间在程某一方转运启事车辆货物时,受到受害者柴某家属的阻拦,经民警调解无果,后通过程某一方与受害方协商,付给受害方家属三万元后将货物转运。
由于事故处理期间肇事车辆登记车主(洛阳市德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直未到洛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参与处理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系程某驾驶,车辆放行需要通知程某领取。洛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曾多次通知程某及程某父亲肇事车辆可以放行,但程某方一直未到洛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放车手续,目前,肇事车辆仍在洛宁县凤翼路停车场停放。
三、网帖中反映的“在城区派出所工作的柴某某(柴某之子)与交警队崔某有亲戚关系,徇私枉法偏向对方,柴某某纵用黑社会围攻谩骂致程某父亲被将右腿被砸断”的情况回复:
经洛宁县公安局纪委和城区派出所调查核实,城区派出所柴某某与崔某无任何亲戚关系,洛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该案系依法处理。也不存在柴某某纵用黑社会对其进行围攻谩骂,使其流浪街头的情况。
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与洛宁县公安局联系,联系人:丁警官,13608656167;杨警官 13938806607。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监督。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