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现在向您们反映一件十分紧急又难办的事情。
我叫程永起,男,出生于1976年,今年35岁,洛宁县陈吴乡大原程寨村人。2009年12月9日上午9时,我与洛宁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签订出国“远洋捕捞务工合同”, 2010年9月1日凌晨,在大西洋海域“笙发轮”号工作时遭受到飓风袭击,导致左腿根部受重伤,由于船方没能给予应有的及时救治,拖延五十天导致股骨头坏死,2010年10月底回国后,经协商就业中心答应让我于2010年12月20 日到洛阳正骨院住院治疗,并于2011年4月底出院,可是就业中心已经不想再管了,诉于县劳动局,市、省信访局,省劳动厅,于2012年1月17日经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伤责任单位为洛宁县就业中心。我于2012年4月23日到洛阳正骨院复查,医生告诉我,需要做左髋关节置换手术,手术费和治疗费要八万元。我回国到现在一年半时间,拄着双拐,生活要人照料,全家没了收入来源,父母年迈,三个孩子大的今年十一岁,小的五岁,一家老小现在已经是象乞丐般生活无着落,工资还没结清,哪里有钱治病啊!---------- 洛宁县就业中心在不具备外派资质的情况下,为了非法获取我的劳动报酬差额,以欺骗的方式与我订立了出国务工合同,合同中多处与劳动法相违背,侵犯我的合法权利的,免除他作为外派单位所应承担的责任,也没有给我办理工伤保险;所以在发生工伤时,没能给于及时治疗,使得简单的脱臼导致了股骨头坏死;如今虽然工伤认定下来了,可是就业中心不仅不给我工伤待遇,找到主管的劳动部门,他们以我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为由,不予解决问题。又找到县长张献宇,张县长责令就业中心给治病,就业中心和劳动局的田局长都在场答应治病,可是过后却又都变卦说不给治病,就业中心翟主任还说自己就是没资质,扬言想找谁找谁就是不管;就业中心至今没让我知道它是如何把我派遣出去的,如此推卸责任,县长又管不了这事,咋办?洛宁县的劳动局和它下属的二级机构真的全世界老大?我贫困病痛交加只有死路一条了吗?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