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阶梯水价问题

    阶梯水价出发点和道理都是对的。但我家5口人,有的家2口人,甚至还有1口人的家庭,我家再节约,每月都要用高价水,等于是我家有人用的全是高价水,这就很不合理了。此事办好是有一定的技术上的难度,但这个难题留给水务集团比留给用户更合理些。

    游客 2012-05-10 评论0 浏览2828 编号 20120510100030968 [水务集团]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2012-05-14 21:59:40

客户您好:
    为了保护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早在2002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就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阶梯水价。经市发改委批准,2010年1月起我市按照《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洛阳市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对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水价格实施阶梯水价。目前我市对抄表到户居民实行“两月一抄表,两月一缴费”。对双月抄表的用户,两月用水在10立方米以下(含10立方米)的执行1.4元/立方米的优惠水价;两月用水在10-26立方米(含26立方米)的执行1.65元/立方米的成本水价;两月用水在26立方米以上的按3元/立方米执行。(以上费用均为基础水价,不包含为市财政代收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公用事业附加费)。
    根据《计量法》、《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水表或流量计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并非按照用水人口进行水费结算。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