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2-04-11 08:52:56
尊敬的网友:您好!公安局机关目前办理此类非转农方面的户籍政策依据是:《洛人社就业(2011)17号》文件和洛阳市公安局(洛公2008-52)关于印发洛阳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工作规范的通知。其中洛公2008-52文件中第三条第九项非转农入户规定所需材料:(1)书面申请;(2)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3)村委同意接受证明;(4)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5)夫妻投靠需提供结婚证明;(6)无业证明和不享受低保的证明。针对您提出的户籍改革不再出具无业证明的说法,截至目前并没有收到此类文件。
子女入户的问题是这样的,根据《洛阳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工作规范》中关于计划内婴儿出生入户登记所需材料包括:(1)父母结婚证;(2)父母户口本;(3)出生医学证明;(4)随父随母自愿。(二)、配偶入户,夫妻提供结婚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村委同意接受证明。材料齐全后到辖区派出所直接办理。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