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和家人一起去白马寺游玩,本人先天残疾,想着过年去祈福,可是当我拿着我的证件进门时,检票员说需要买票,我说洛阳市出台政策旅游景点对残疾人免票,检票员说他们没有收到通知,而且也不归我说的什么部门管。而且在售票窗口上,也写了“社会残疾人半票参观”。
之前洛阳晚报上刊登了“洛阳市出台十项价格优惠政策减轻低收入者经济负担”,其中就是一条是旅游景点对残疾人凭证件免费。我在洛阳市发改委官方网站上也查到这个于2011年10月17日印发的“洛发改办〔2011〕166号,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对低收入群体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其中也明确说明“5.旅游景点门票:对1.4米以下儿童实行免票;对离休人员、革命伤残军人、革命现役军人、70岁以上(含70岁)老寿星、残疾人凭证件实行免票;对学生(含大学生、研究生)及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凭证件实行半价优惠”。
我很奇怪,难道白马寺不属于“洛阳的旅游景点”吗?如果确定不在这个范围之内,也应该在文件中写明“白马寺除外”,我们也不会因为这个景点收费就不认可政府的惠民政策。可既然有这个政策,又公之于众,却又不照此执行,这是不是有胡弄百姓、特别是有胡弄我们这些低收入、弱势群体的嫌疑?
2011年6月我去白云山、鸡冠洞,景点也对我收取半价,因为那时政策尚未出台,在此不对该景点妄加评论。不过既然洛阳市出台了这些“惠民政策”,希望能照此执行,不要让“惠民”、“减轻低收入者负担”成为一个空口号。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2-02-09 14:26:01
网友你好:
接到举报后,我们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落实,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对低收入群体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洛发改办〔2011〕166号)文件规定“旅游景点门票:对1.4米以下儿童实行免票;对离休人员、革命伤残军人、革命现役军人、70岁以上(含70岁)老寿星、残疾人凭证件实行免票;对学生(含大学生、研究生)及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凭证件实行半价优惠。”对此,我们要求市宗教事务局督促白马寺落实文件规定,宗教事务局表示已通知白马寺执行。
网友可与宗教事务局宗教科相关负责人联系办理退款事宜。(联系人:胡科长电话:0379-63202581)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