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领导:你好!
我谢谢您2011年11月24日对我“新农合该怎样报销,找谁报销?”对我回复,感谢领导的重视!
自洛阳市卫生局2011年11月03日责成偃师卫生局“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偃师市卫生局进一步调查,现正在调查中,请您谅解。”事情已经过去近一个月啦,距我哥出院已将近8个月啦,偃师卫生局从来没有来调查过,我们前杜楼村卫生所可以证明。
自2011年11月03日您回复以后,偃师卫生局只打过一次电话给我们村卫生所让村卫生所开证明,村卫生所证明开了,但是偃师卫生局以后再也没打过电话,来调查过。
至于2011年11月24日您对我回复“2011年6月16日对田晓旭受伤原因进行调查,结论为被车撞伤,9月24日其家属对调查结果不认可,2011年10月,由农合办监督科和城关卫生院农合办组成调查组,再次深入田晓旭家附近走访群众,得知田晓旭是2011年3月15日在村中310国道被车撞伤,属交通事故。”也不属实纯属谎言!我家住在310国道纸厂口北600米左右城关三中东边小区,我哥哥生性胆小智商只有四五岁,是智力三级残疾,只要是个四五岁以上的小孩都能欺负他,胆子特小从来不敢自己过马路,走路也是靠这边特小心,一般我妈妈看着也不外出,偶尔出去最多到我外婆家,我外婆家就在我家北边后杜楼村离我家600米左右,或者去我大伯家与我家隔两排房子,其他没我爸爸妈妈陪着哪里都不去的,试问怎么跑到600米以外还是我家南边310国道上啊?偃师卫生局肯定因工作失误,虚报情况想糊弄过去,欺上瞒下啊! 就算走访附近群众,仅片面之词,就可以下结论了么,我们去新农合报销他们还让我们提供病例证明,村卫生所证明等多方取证呢!他们就这么随口说我们下来调查啦,我们不服,换谁也不服!因为话谁都可以说,就算是一个犯罪的人法官判决讲究的还是证据!按他们说的车祸那当时在场群众呢,几点被车车撞了,那肇事者是呢!他们这算啥证据,随口一句空话就是证据,也太不负责任啦,希望领导斥责一定按照正规程序调查,还我哥哥田晓旭一个公道,不要再踢皮球!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2-01-07 10:09:28
田晓旭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反映的问题,市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我们已责成偃师市卫生局新农合工作人员多次前往调查,结果已予以回复。若您有其他疑问请与偃师市卫生局联系(67799903)或(67711779)。
希望您继续支持卫生事业!
洛阳市卫生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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