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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今年4月份在市妇幼保健医院剖腹产下一子。但是住院的时候,医生检查后判定孩子是巨大儿,并且产妇是高龄产妇,必须进行剖腹产,孩子生下来是10斤重。随后按公司要求提供了住院费用汇总清单、手术记录、孩子出生证明等材料,现在报销费用出来了,显示的是“顺产”,经询问公司,给的答复是:“市生育科认定的是顺产”,我想问社会保障局生育科,他们的认定剖腹产和顺产的标准是什么?提交的材料上有手术记录,当时的情况记录都有,明明是做手术,为何还是顺产?(是在洛阳市社保中心报的,下面需要选择所在区域,因没有社保中心,我选择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工区))
顺产 剖腹产 保障局 生育 记录 报销 人力资源 孩子 认定 手术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12-02 15:09:15
你好! 请提供有关病历,咨询医疗费用审核科,电话:63221771、6322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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