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河南省洛宁县全宝山金矿54名正式职工,及在全宝山金矿做过劳务的100余名民工,我们集体向上级反映,洛宁县政府颁发文件极不负责,造成洛宁县全宝山职工走投无路,十余年来长期下岗,拖欠的职工工资及社保得不到解决,职工生活极度困难,所欠100余名民工的工资不能兑现,严重影响了职工的生活和社会稳定,特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1996年12月洛宁县人民政府宁政字1996(66)号文件,成立洛宁县全宝山金矿,属地方国有企业,业主属洛宁县黄金公司(黄金局),规划了坐标范围,并责成洛宁县黄金局限期完成矿山建设,从1996年底开始洛宁县黄金局从县直各企业单位抽调部分干部、职工及劳动部门新招工人共54人,成立了洛宁县全宝山金矿,办理了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等,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取得了由国家冶金部颁发的《黄金矿山企业开办许可证》,我们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实施了大量的坑探、槽探和地质普查工作,于1998年向河南省黄金管理局提交了《河南省洛宁县全宝山矿区储量报告》,获得有关专家评审通过,自此我矿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先后完成了矿山征地手续,矿山公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有关手续,1997年我们又引资150万元,并向职工集资,开始了矿山日产100吨的选厂建设,修建架设了四公里高压线路,修建了破碎、球磨,浮选、供水、尾矿坝等基础设施,安装了选矿设备,1997年一次性试车成功,期间总耗资一千余万元,因矿山建设期间政府未投资,其资金来源主要是矿领导引资、借款、职工集资、拖欠职工工资和拖欠民工工资,工程队垫资等,按当时计划,矿山开工生产后逐步偿还所有欠款。
1998年洛宁县人们政府出台宁政1998(27)号文件宣布,该企业原先定的资源规划区一律取消,该企业予以保留。一个资源性企业,没有资源区如何保留?撤销后企业职工怎样安置,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民工工资及债务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均无下文,至此一个由县政府下文,企业引资,职工集资,艰难建立起来的矿山企业至今处于瘫痪,,百余万的选厂设备闲置无用,厂房日久倒塌,设备、高压线流失,导致职工长期下岗,生活、社保没有保障,拖欠职工工资及集资款,民工工资不能兑现,债务不能偿还,为此债务纠纷接连不断,我们多次找县委、政府反映,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2005年洛宁县城郊乡谭庄村谭文等102名民工曾向国务院办公厅反映,民工工资及工程款问题,国务院当即批示市县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各级领导逐级批示,最后到洛宁县黄金局无音讯,问题最终得不到落实。期间职工多次向县委、政府反映企业问题,2008年由洛阳市政府、洛宁县政府、新乡金龙有限公司、河南省地质六队联合成立了洛宁县金龙矿业有限公司,并承诺解决洛宁县全宝山金矿的遗留问题,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但洛宁县金龙公司进驻洛宁矿山三年之久,全宝山金矿的遗留问题一直没有进展,在县委、政府及经济发展局的督促下,金龙公司先后调阅企业历年账目,查阅职工档案,并将账目报送洛阳市会计事务所审核达几个月,审计报告出来后,有以种种理由推委,使企业的遗留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为此企业全体职工特向上级部门反映,恳请有关部门尽快协调解决职工的工资、社保等遗留问题。
河南省洛宁县全宝山金矿全体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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