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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嵩山路利星公寓2#楼开发商不办房产证

    我2003年在涧西区嵩山路利星公寓2#楼买房子,当时,开发商《洛阳市利星房地产开发公司》(属西工地税局管)没有给我开具买房首付款发票,只给开了收据票。今年2月份,房贷还清了。但开发商说他的公司倒闭了,不能开具发票。就这样卡住我不能办理房产证。电话:13506290709 王先生

    游客 2011-01-26 评论0 浏览7281 编号 20110126165612810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1-02-12 10:16:06

  “嵩山路利星公寓2幢”是洛阳市利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小区,符合办证条件。购房人带齐以下资料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即可:
商品房办证
  一、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薄→发证
  二、提交材料
  (1)转移登记申请书;
  (2)开发商代码证或营业执照、购房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开发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
  (5)商品房买卖合同;
  (6)房屋测绘分户图(2份);
  (7)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维修基金发票;
  (8)其他必要材料。
  三、注意事项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房屋登记工作人员确认或公证委托书。
  带齐以上资料与开发公司一起到洛南新区行政大厅房管局窗口办理房产手续。                   
    资料提交齐全后30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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