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林一运汽车站市场,近年来窗帘布生意红火,但是一些商户为了扩大经营,开始在三楼私自搭建营业房(多数为泡沫,彩钢结构),而市场办公室为自己私利和了节省投资,也不加干涉,一般4年后才收租。根据《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人口密集场所,市场建设,设计必须到消防部门备案,竣工后要有消防验收,然而这些泡沫彩钢房子消防部门从来没有审批和备案,有些营业房今年已经发生地基塌陷,墙体已有裂纹,一楼还是简单钢柱顶着(没有处理基础),这些加建泡沫营业房根本没有消防逃生楼梯通道和必要灭火设备。并且泡沫材料我国消防法严格禁止在商业建筑中使用的,如果一旦发生火灾,泡沫材料极容易燃烧,前几年经贸就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数人死亡。防微杜渐,期望有关部门赶紧拆除,制止,否则效仿者会更多!其他商户也为此提心吊胆,害怕发生火灾。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1-03-07 22:10:05
尊敬的网民:您好!经调查:关林一运站布匹市场共有八家商户在3年前为了扩大经营规模,私自搭建了一次性营业房。对此,洛龙派出所曾多次联合消防大队对该市场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对市场内堵塞疏散通道的杂物进行清理,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督促其配备相关消防安全设施,并要求部分商户拆除私搭乱建的营业房。但经进一步了解,该八家商户在搭建一次性营业房时经过了一运站管委会的同意,短期内一次性拆除存在一定难度,如若强拆容易使矛盾进一步激化。目前,洛龙派出所正在与一运站管委会进行协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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