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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因洛阳市宜阳县柳泉镇的一个电话是我没有了丈夫,我的儿女没有了爸爸。我的丈夫洛阳市宜阳县柳泉乡政府工作(事业单位)与2010年3月13日(礼拜六)乡政府通知开会,会议结束后不与谁喝了几杯酒(该项会议精神:迎接九县六区农业大会召开做准备工作喝酒也许与酒有关)在回家的途中发生了车祸当场死亡,已经四个多月了乡里没有给家属一个合理的解释,儿女又不管(女儿6岁,儿子8个月),我的工资又有限不能照顾好两个孩子日后的生活。请问我的丈夫能算工伤吗?他的子女难道是事业单位的子女或没有构上工伤单位就不管吗?难道事业的儿女该去大街讨饭吗?我该怎么办?帮帮我在这里和表我的两个孩子给各位磕头了
宜阳县 儿女 工伤 丈夫 乡政府 洛阳市 事业单位 子女 谁来管 没有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2-08-23 11:13:20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柳泉镇关注处理。对办理情况不满意还可以继续向我们反映,或者直接在宜阳民声网上发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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