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老城区妇女儿童医院)于2005年6,7月停业至今职工无一分生活费,医保。统筹也无人负责缴费。(为了解决看病问题,职工个人每月要交100多元医保费用。已经五年有余。)统筹养老金因为太多,而且每年越长越高,职工支付不起,停业至今已五六年了,无人问津。卫生局也没人给我们一个说法,如何解决?(至今既不按失业,也不按下岗,更不给安置。)生活难以保障!职工无一分生活保障金。(单位已经在2004年下半年为一部分人办理了事业单位统筹金开户。只交了几个月就被停业了,所以统筹也暂停了。)可是现在退休人员已经领到退休金了。5年来我们则连基本生活费也没有,干了一二十年的工作最后竟然是这样结果。就说单位无证被取缔,(因为什么无证?)但是房产总有吧,实体总是存在的吧。是按什么给职工说法的。答案没有。职工多次找领导解决问题。市级推区级,区级让找市级,没有一个领导告诉大家如何解决问题。还说我们单位是个怪胎,不好办。试问,怪胎从何而来?
原来单位是甲乙双方合作的。领导也与2004年底退休了。可是退休不退权呀!现在乙方只针对甲方原领导。实情我们一概不知。乙方几十万钱款也是支付于甲方(她)一人。因为一切建筑手续在她手里,乙方要拿到手续,成为自家的必须把钱付给她,一切事情非她处理才行,权钱交易!50多年的集体财产就这样“被”流失了,变成私有的了。让人想不通。
时间已经过去五,六年了,该怎么办,局领导考虑了吗?盼望卫生部门给予解决实际问题。不希望敷衍了事(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就这么吊着。五,六年啦,啥时是个尽头啊?我们还要等多久?你们也舍身处事的想一想,干了一二十年的工作最后竟然是这样结果。让人能想通吗?
今天我打了市卫生局投诉电话,他们让把情况汇报区里,说不归他们管。该哪管呢?区政府。人事局。还是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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