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鼎盛楼盘,可以百姓呼声搜搜,牵扯业主的问题的大部分的回复是“建 议走法律途径”,牵扯到部门的问题都是回复“问题楼盘,政府牵头解决”。 鼎盛一期2、3、5号楼,五证齐全,房产证拖到现在又出了面积差了近8 平方问题,业主要的不是“问题楼盘”或者什么“标兵楼盘“的大帽子口号,业主要 的是实际回答人民关切,不是含糊不清、词不达意漠视的回复和解决。 业主关切如下: ...
市规划局: 1、贵局职责所在,应对上贴关于公示反馈内容作出明确答复,贵局一定有 答案。任何楼盘总要有规划和测绘,何况鼎盛一期2、3、5号楼五证全。 2、贵局回复:楼盘存在问题且政府牵头解决(中)。请问其中是否有贵局 的规划和测绘问题? 3、如果存在更改鼎盛一期规划和影响业主权益的情况下,请停止二期 的公示,直至政府牵头一期2、3、5号楼问题解决。
市规划局 鼎盛国际一期原有规划是否有过变更?请说明变更项目? 一期的原有规划的东侧和二期的公示规划的西侧是否有重叠? 如果按现在的二期规划公示计算,一期目前的容积率都是多少?和原有规划容积率有无差异? 图片是合同上的规划图
致非机动车辆人员安全不顾,请领导们看看谁负责解决问题?上次问了涧西区,还说了非机动车道被大车损坏的破烂不堪,涧西说让规划局回答,规划局问当地政府,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本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九条赋予公民的权利,投诉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现已合并到涧西分局)有行政违法行为,要求依法撤销南昌路滨河新村小区13栋3单元新建电梯的行政许可。 我是南昌路滨河新村13栋3单元业主,2021年7-8月,本楼栋高层业主因为急于卖房,在河南埃立特电梯公司(对接的业务经理的煽动和带引下下,先后两次组织编造假材料向高新规划局提起本楼的加装电梯申请(第一次是伪造我们底层业主...
2014年06月20日,洛阳高新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在高新区管委会官网上发布“洛阳海晨置业有限公司在高新区建设升龙又一城项目A、C地块,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洛阳高新区重要建设项目公示。滹沱小区早在上世纪末就已经建成。2014年8月15日,洛阳市规划局官网公示了洛阳市孙辛路改造工程项目。 高新区周山隧道南出口至凌波桥路段是原孙辛路改造项目的一部分。该路段改造项目显然是在滹沱小区和古都又一城小区(现为古都...
因为洛龙区规划局工作人员失误,漏报钱江路街道命名,导致1100户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业主急转户口孩子上学等一系列问题无法解决 请洛龙区帮忙协调市规划局,按照长厦门街为地址办理房产证,或者再次征集街道命名,完善手续。 另建议追究相关工作不负责任人员责任,改变某些人员懒政不作为习惯
我在掌上洛阳看到了一篇京熙帝景小区业主反映,京熙帝景小区物业公司蓄意破坏业主非机动车的问题,涧西区物业办回复,经了解物业公司反映京熙帝景小区负一楼不允许停放非机动车,请各位业主遵守物业公司管理。请问一下涧西区物业办,一,小区原规划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就在负一楼,这个你们可以查房管局保管的小区规划图,也可以去规划查阅小区规划。二,你们做为一个管理部门,业主向你们多次反映小区非机动车问题你们为什么不做深...
请规划局说下瀍涧大道安置房项目的楼栋单元个数、楼栋单元分布、楼栋层数是否有变更?是否与之前宣传的不一样。如果你们也不知道,请告诉我找谁能问出个一二三来。
10月14日,洛阳发布官方公众号公布了《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公众意见,但是玄武门大街以南、定鼎路以东、唐宫路以北地块的东侧红线具体到哪里没有明确,老城区说让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打电话给规划局让问住建局,住建局让问文旅集团,请文旅集团就此范围进行明确。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2021年8月份在青城路小学干的外墙翻新项目,验收审计也早已完成,去高新区教育也有无数次,主要负责人赵局长找各种理由,一而再再而三的往后推,直至今天也是各种理由不给建设规划局送资料,所有资料我们给他送去两三次,还是以审查资料为由往后推,像他这种现象,我们怎么办?
洛阳国花新能源有限公司在距离老城区中电阳光清水湾西区小区南门隔一条马路的距离修建加油站,枉顾小区业主安全,请相关单位核查,取消该地点加油站建设。 一问:涧西区市场监管局,国花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是否具备成品油的零售销售资格? 二问;洛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国花公司在中电小区建设加油站,贵局是否现场查看核审,加油站距离小区这么近,是否合理?贵局依据那条规定审核通过国花公司的申请?还是该公司未申请核查...
家里在老城区有一套自建住房,有房产证,但是房产证是1989年的手写房产证,现在需要过户,不动产登记中心说查询不到档案让去自然资源规划局查询档案,前往自然规划局查询时回复档案遗失,这种情况下房产证是否由合法变为非法,这种房产如何过户?
建业定鼎府五期欺诈业主,买房时宣传的人车分流,自行车库为下沉式,自然形成人车分流,现自行车设置于小区东侧,无任何隔离措施,且无故取消南侧原有夜光跑道,现未经业主同意私自进行规划调整,且公示期定为9月28日—10月7日,自然规划局的领导是如何制定的这个公示时间?你们十一期间上班吗???
9月27日上午收到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对当事人的答复,当事人认为当事人申请的是土地权属争议纠纷,依据“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的有关规定,由你局处理;另外,当事人在向你局申请之前已向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申请处理了,区局明确答复当事人没有这个权限,应由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处理;最后,当事人问的是这个材料收到了没有,如何处理,你局并没有明确答复当事人,不符合有关规定,因此请求你局重新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