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当前位置:首页>记者跑腿
  • 记者跑腿

(记者跑腿)房屋维修基金利息归谁所有?

2010-11-09 08:50:14
  事件缘由 不久前,嵩山路鑫润小区的居民楼楼顶出现漏水情况。业主大会上,业主们商讨后一致同意动用房屋维修基金对漏水的楼顶进行修葺。修葺完毕,业主王女士产生了一个疑问:5年前,她和小区其他业主分别往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的个人账户里存入了几千元房屋维修基金,这笔钱有没有产生利息?如果有利息,是按活期利率还是按定期利率计算?这笔钱每年产生的利息归业主本人所有吗?
  记者跑腿 带着王女士的疑问,记者来到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九都路和解放路交叉口往东200米左右,二手房交易市场二楼大厅),咨询了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据该管理中心一名姓王的工作人员介绍,每名业主所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是会产生利息的,年利率按照银行的活期利率来计算,目前为0.36%。每年房屋维修基金所产生的利息都将计入下一年的本金中,即上年末的本利总和作为下一年的本金自动转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复利。
  该工作人员强调,房屋维修基金与利息都归业主所有。由于目前很多人对于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都不甚了解,该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将会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见习记者 马菁华 实习生 蒲祖沅 )

  • 问题热榜
  • 其他人还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