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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下半年开始,华源南村小区物业公司为了建设地面收费车位,造成20年以上的树木被伐和移栽死亡共100多棵,严重影响了小区的生态环境。根据《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城市树木的砍伐、移植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处一次砍伐树木超过20株的,需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请城市管理局回复:1)华源物业公司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申报审批?2)小区改造是否就可以不受法律法规的约束。请正面如实回复,我们业主将依法维护我们的权益不受侵害。
小区 树木 砍伐 南村 城市绿化 回复 移栽 审批 物业公司 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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