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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跑腿)姐姐放弃继承父母房产,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来源:洛阳网   2010-09-16 09:59:27
事件缘由 市民张女士的父亲2008年意外去世,母亲已于多年前因病去世,父母都没有留下遗嘱,只留有一套住房,这套住房是张女士父亲的单位开发的房改房。经协商,张女士的两个姐姐主动放弃继承这套住房的权利,但是,这套住房的房产证不慎丢失,一直没有补办。张女士想知道,如果她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该如何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什么证明?
记者跑腿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房产管理局业务科和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市房产管理局业务科的工作人员说,由于张女士的父母没有从户口簿上销户,张女士和其两个姐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须持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市房产管理局复印原房产证存根和房屋平面图,复印的存根上应注明有无权利限制情况(即房子本身的使用权利范围)、有无交易过户和有无办理按揭手续(即房屋是否被银行抵押),并盖章。
  其次,张女士须持存根复印件和房屋平面图复印件在媒体刊登遗失证明。《遗失声明》刊登一个月后,张女士应持刊登遗失声明的样报、存根复印件和房屋平面图复印件到市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房产证丢失补办手续。
  然后,张女士持父母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存根复印件、土地证、界定卡及两个姐姐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最后,张女士持补办的房产证、继承公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市房产管理局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继承手续。
  市公证处工作人员说,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书时,办理人持身份证、父母死亡证明、与死者关系证明和本人签字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即可办理。(记者 郑凤玲 实习生 程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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