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原新农合参保者反映,在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后,他们遭遇了“报销医疗费不顺利”的情况,有医院的工作人员还说“原新农合参保者暂时不能报销医疗费”。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1月初,报销原新农合参保者医疗费用的系统曾出现不稳定等情况。目前,相关系统运行正常,可正常报销医疗费用。
1月底,家在汝阳的师先生的妻子因身体不适在县城一家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准备用参保的新农合报销医疗费。“医院工作人员先说不能报销,我与他们理论一番后,他们又说可以报销,但一直到现在都没办成。”师先生说,他想知道妻子住院产生的医疗费何时才能报销。
市社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市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目前,相关人员及业务工作正在进一步理顺。
该负责人说,近期,他们接到不少有关原新农合参保者报销医疗费不顺利的咨询、投诉,他们会先详细了解每名投诉者反映的具体情况,向市人社局上报,也会协调投诉者所属辖区有关部门积极处理相关问题。
随后,记者来到市人社局医疗工伤保险科,该科相关负责人拨通师先生的电话,详细了解情况后说师先生爱人的情况符合报销条件,接下来,他们会与当地相关部门联系,督促对方尽快解决。
该负责人说,此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是两套相对独立的信息系统,并轨整合后,全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为此,1月初,相关部门对这两套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在升级过程中,有关系统出现了短暂不稳定等情况。同时,还存在一些县乡医院的相关部门对此次调整情况不理解,向参保者做出了一些不准确的解释或答复的情况。
目前,报销医疗费用沿用升级后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信息系统,相关人员可正常报销医疗费用,待将来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启用后,会使用统一的系统。有疑问者可拨打69933565(原城镇居民医保)或69933393(原新农合)咨询。(洛阳晚报记者 郭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