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滨区孝文街道福民家苑韩村社区租房住,该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名字叫做“洛阳西韩物业有限公司”,租房期间物业费必须按整年次缴费否则断水断电,并且是个人账户收取,收取后拒开发票,房子退租后物业费只按季度退,不够一个季度的不退,说这是公司规定,此行为不合理不合法,第一: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涉嫌偷税漏税。
栾川县龙宇钼业,下属单位三川镇祖师庙村宝华山选矿厂运输车队,为逃避治超地磅故意遮挡号牌.为利益最大化私自加装高边.车速过快发生过重大事故,仍然不吸取教训!为当地群众造成极大不安全因素!
一条路,一台车即可彻底占死!!! 接娃能理解,极个别家长!为了个人利益,损害所 有正常通行车辆权益,就理解不了了!!! 处罚不是目的! 请交警三大队四中队,违停管理巡逻中队,将违法车辆图片,联系幼儿园请转发家长群!!! 警示违法!!!
滨河北路上阳宫段,在取直工程完成后,原路段不建议拆除,建议继续使用。原因:1.方便向左转向的车辆,2.拆除原有路段,不方便学生上下学,3.短短几年建了又拆,劳民伤财。4.上阳路居民多,由西向东,向左转向的车辆也多,如果取直后,拆除原有路段,非但没有减轻交通压力,反而增加交通压力。5.请审批部门,建设部门等,深入调研再做决定。6.财政本不富裕,切勿雪上加霜。
业主打12345收到的反馈,明确显示有250个地上停车位。可现实情况是地上一个车位都没有!请相关部门来实地看看,再回复业主,谢谢
老城区柳林街古都天玺楼下徽韵小厨,厨房油烟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前后近百米全是油烟排放污染物,公共路面及周边污染非常严重,紧邻洛邑古城,游客在柳林街看到严重影响市容市貌,附近居民也是苦不堪言。
伊洛路丽都名邸小区车库出口没有直通大路的出口,只能右拐走辅道,周围居民较多,早高峰辅道拥挤不堪,逆行严重,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辅道又划了一排车位,导致辅路更窄,安全隐患极大,建议该路段车位取消。
交房第四年了,明天都正式供暖了,现在还没有缴费的消息,相关部门回复也是确保今年供暖,监管部门监管的啥?开发商都无法无天了吗?
洛阳市二乔路中鑫家苑小区门口对面有个城信鲜鸡店每天上午经常给活鱼和海鲜类等产品直接放到店门口经营,这样对食品卫生安全和城市文明典范城市带来严重影响。 该店杀完鱼以后不给鱼清洗一下,很不卫生,各种虫子乱飞,该店门口没有水源,该店需要扩大店辅经营。 有关部门长期存在不作为不对该店辅进行定期彻底严格督促检查 请洛阳巿巿场监督局督促要求该处诚信鲜鸡店加快对店铺进行扩大店铺改造,这样才能杜绝该店铺给海鲜类产...
老城区柳林街古都天玺楼下徽韵小厨饭店,厨房排油烟口直接对着大路每天排放油烟,路两边一条街到处都是黏糊糊,这符合环保要求吗?看看图一一排的车停放一天的状态,图二疑似厨房直排油烟口,图三大马路都污染成黏糊糊的黑色。附近居民是苦不堪言。
路边停车人在车上坐着未离开车辆,收费人员直接收取停车费。本人告知收费人员人就在车上坐着仍然收费。电话投诉管理人员态度恶劣,告知随意投诉。
在洛阳市洛龙区清考教育应该今年7月份发毕业证的,到现在也没有收到,打电话也不接,发微信也不回,问题得不到处理和解决,望洛阳市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帮忙解决
为了响应国家生育政策,一些孕妈妈工作特殊性,未缴纳有五险一金,自己缴纳的灵活就业的职工医保是否也应该领取生育补贴
2号线文博园出来是洛阳博物馆,洛阳规划馆,隋唐遗址公园等,拉客现象也不应该反对毕竟老年人也不容易,但是直接怼到地铁电梯口拉客叫喊是不是有点过分了,直接粘着人家问坐车不坐,工作人员可以不可以加强巡视劝住往后撤一下,最起码不耽误堵住电梯啊
栾川长春北路海建对面巷子内金泉洗浴今年装修换老板,之前的16张澡票现在不给使用,,跟前任老板沟通老板回复:9.20号左右通知让之前有票的客户去盖章免费换票,现在时间晚了,不给换,必须加价7元才可正常使用。——但我并没有收到商家的任何换票通知。(之前买的100元10张票,当时老板说不限期 今年用不完来年还能用,我买了200块钱 现在还有16张,,目前新老板办卡仍旧是100元10次,同样金额买的票因为之前老板没有通知到位现在...
洛阳市建业定鼎府六期通知安时间办理装修手续,如今只有2栋具备装修条件,剩下楼栋均不具备装修条件 。何时能够具备装修条件?
据悉,位于洛阳师范学院图书馆的洛阳汉画艺术博物馆和河洛古代石刻艺术博物馆只面对师范学院校内学生开放。市民如果要参观,需要通过学校预约并政审才可进入。 请问这两个博物馆是校内自筹资金收集的文物,还是属于市里的统筹文物。 已知汉画像石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考古与知识普及的意义。其中徐州的汉画像石博物馆和南阳汉画像石博物馆都非常有名。 今天才知道洛阳也有自己的汉画像石博物馆。但是深藏在高校院内,不被外人所知。未...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调整契税政策,最后一句写了契税未申报缴纳的,符合公告规定可以按本公告执行,税局窗口为何讲要到12月1日才执行? 《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