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伊滨区碧桂园项目二期人防车位,没有备案,没有取得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没有办理预售等相关资料,没有正式取得使用权,就可以私自转让所有权吗?虽然是预售,难道就不需要任何手续吗?
钰泰九龙苑B7B8人防易地建设费,瀍河区办事处回复,与你们已协商 可以缓交先行办理人防手续,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请问是否属实,图片是瀍河区办事处回复
洛阳市伊滨区碧桂园二期人防车位违法销售,在人防车位没有备案及取得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的情况下违法销售车位使用权,违反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及洛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经多次反映,伊滨区政府部门人防办及住建部门介入并多次协调,拒不改正。谁是洛阳伊滨区碧桂园的保护伞,为什么这种违规行为没有处罚也没有制止呢?
据了解,人防车位需要交付后开发商备案,自己取得使用权之后才可以转让或出租给消费这使用权。请问开发商目前自己都没有取得去使用权就跟我们签合同,这个转让合同是无效的。要求归还车位款项。
1、《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七条:单位或个人平时使用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2、《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1号)使用单位必须有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才可以使用!
洛阳市伊滨区碧桂园,没有取得《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私自销售车位使用权,违反了河南省人民工程防空管理办法,请调查核实,取消以前签订的人防车位使用权合同,返还本金
洛龙区开元西路上的碧桂园星悦花园的地下车位是人防车位,还是非人防车位? 为啥只给签了协议,不能签正式销售合同,不开发票,也办理不了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根据该条法律规定,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和管理、收益权是分离的,开发商投资建设了小区的人防工程,其人防车位的管理、收益权依法归开发商,投资者经人防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取得人防车位使用权,该人防车位使用权可以作为执行标的;投资者未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对人防车位不享有合法的使用权。请问洛阳市伊滨区碧桂园项目二期,人防车位...